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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照:上海杂志封面中的王琦瑶,郑秀文饰演)
我很早看过王安忆的《长恨歌》,由于不能从大段描写上海弄堂的文字里品出什么东西,算是没看懂。看了拍成电影的《长恨歌》,我嗅出点儿味道,有机会再看看书------某些作家要写人,偏偏去写景,还大段大段地写,一下子把读者分成了两类:看懂的,看得荡气回肠、痛苦并痛快着;看不懂的,就迷失在景里,心里不住地问“主角在哪儿呢?”,直至丧气地合上书,对着封皮吼一句“算你狠,老子干不过你”。
从王琦瑶被李主任扔在公寓里开始,我就开始难过,越往后看,越能预感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越是这样,越是难受。我认为,用一部电影演完一个女人的一生、哪怕大半生,都是残酷的!
喜欢上了邓丽君的声音。
我想起的几部电影:《云水谣》、《孔雀》、《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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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早年丧母,父亲瞽叟,是个瞎子。瞽叟又娶了老婆,并生下一个儿子象。瞽叟喜欢老婆、象,视舜为眼中钉,一直想瞅机会杀了他。舜犯错的时候,惩罚难逃;但凡父亲去杀他时,他一定逃得无影无踪。尽管如此,“日以笃谨、匪有解”,“欲杀,不可得;即求,常在侧。”难得呀~
瞽叟为了杀掉舜,想了不少法子,比较经典的例子有两个。一次,瞽叟让舜到房上涂廪,舜上去后,瞽叟在下面纵火,“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得以脱逃。根据我们看电影得来的经验,舜从房上逃下来时,脸上一定蒙了不少烟灰。还是自己父亲下的毒手,这种心情如果显现在脸上,你能想象舜的表情么?看着他脏兮兮的脸,我们或许觉得好笑,等念及他的遭遇,我们不想替舜大哭一场吗!
瞽叟和象充分总结了上次失败的教训,第二个计划就更狠了。瞽叟让舜挖井,然后用土把井填实,也就是活埋了舜。偏偏舜的逃生意识较强,在他们行动之前,早已打通了旁边的一口井。迁哥(请允许我用时下最流行、最亲切的用法来称呼司马迁)并未提及他们往井里填土的情景,不过,我们再次根据电影的常用情节推断,填土的时候,象拱背填土,瞽叟从旁指导,填完之后,用脚踩实,确保不让舜吸到一丝空气。当时的气氛一定非常紧张,如果舜没有挖通逃生井,事到临头再往外爬,不被钢钎拍死才怪。我有点儿好奇,如果舜的继母在场,她不会提来一桶水,告诉象,边填土边撒水,效果更佳吧?补充一句,从井里爬出来的舜,一定是灰头土脸的:(
舜对“瞽叟顽、母嚣、弟傲”的态度一直是“弥谨”,甚至是在“践帝位”之后。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而舜呢,当了皇帝之后,他仍然摆正了自己的位置,继续做家里的孝子。看看迁哥如何描述舜的衣锦还乡吧:“舜之践帝位,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没摆一点儿架子。如果一个人在穷困潦倒时,虽艰难,仍坚持做分内的事情,顶多算作小忍;如果他发迹了,本可以不再像从前一样去做分内的事情,一旦他继续做了,就是真正的大忍。
与舜的为人比起来,苏秦稍露锋芒。苏秦发迹前,曾被家里人看不起,“兄弟嫂妹妻妾皆笑之,曰‘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今子释本而事口舌,困,不亦宜乎!’”苏秦颇感受伤。后来,苏秦成了纵横家------像斡旋的外交官,如果他活到现在,从欧盟宪法、气候变暖到战乱频仍的非洲列国、伊拉克撤军、阿富汗增兵,从巴以和谈的巴勒斯坦建国呼吁到巴尔干半岛的火药桶帽子,估计都能一一搞定。他衣锦还乡时,家里人非常尴尬。“苏秦之昆弟妻嫂侧目不敢仰视,俯伏侍取食。”得意的苏秦,此时问了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苏秦笑谓其嫂曰:‘何前倨而后恭也?’” -
周 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嚳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怡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水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
……
后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无夫而生子,懼而弃之。
------摘自《周本纪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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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脩。女脩织,玄鸟陨卵,女脩吞之,生子大业。
------摘自《秦本纪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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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们更有一种性格,他们不是骄傲的。他们是如殉教者那样自尊而已。他们知道自己不见得便是最合适于这个伟大使命的人,他们时时希望有更光辉的角色出现。不过在没有更光辉的角色出现时,他们只有尽自己的一份力。一旦是自己退让的时候,便宁愿伏下身去,为更英雄的人脚下一块铺路石。他变成一块石头时,才真正是可骄傲的,才真正有机会感谢上苍令他得以表现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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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不防大余猝然问到:“蔺燕梅现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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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宽湖在这胜利的空气里,这才走上台去,向大家致谢。致谢完了他向大余说他有几句话,本来不必讲的,现在机会如此好,他倒要讲了。大余弄得莫名其妙,只有向大家说了。范宽湖便简简单单地说:“难得这个机会,诸位好友朋都在这里。我借几分钟说几句告别的话,将来免得一一辞行。”
这真是叫人摸不着头脑,全呆了。
他说:“我很爱这里的学校,我更爱这里的好同学。可是我忽然觉得我宁可走到别处去想念大家,而不宜逗留在这里。也许我将来会明白因为什么,现在却说不出来,我只是觉得如此。
前两天我报考空军飞行军官了。身体检查合格,一半天便去重庆报到,我走之后心上一定常常惦记这里。愿大家在学校里能利用这好环境有显著的长进,也一方面努力使学校更伟大,更可爱。我不喜欢驾驶轰炸机,却喜欢飞驱逐机,也许有机会在空中保护母校呢!”************************************************
昆明铁路进站有一个慢弯,一个弯才转到一半,他早望见月台上亭亭玉立的伍宝笙在接他。更可喜的是她竟独自一个人来接他!他下了车走近她身边,她才发现,她轻轻喊出的一声“孟勤”里有多少欢悦呵!
(张伟 注:至此,我才对伍宝笙有了新的认识,终于“有血有肉”了)
------鹿桥《未央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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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年级语文老师叫李怀庆,书生气,眼睛下面长颗黑痣,不失威严,常背着手走路。他一向严肃,脸上鲜有笑容。我最喜欢他叫我的名字了,“张伟”二字从他嘴里喊出来,很好听。一年级能学的就是汉字了,他提倡“在面前用手划字”。我们挺直腰板,把左手放在屁股上,伸出右手,跟着他边念边划,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他经常讲解笔画,我太听话了,以至于长大了,看见谁的笔画不对,我心里就想指出来。在我印象当中,方便的“便”是一年级最难学的字。那一天,他在偌大的黑板正中间,把这个字写得大得不能再大了,然后让我们划到放学。真大!直到我大学毕业,还没有哪个老师写过这么大的粉笔字!
可想而知,当我第一次看到台湾还用繁体字的时候,我是多么地同情那些学生。为什么他们不学简化字呢?偶尔看过几本繁体字的小说,白话文,差不多能顺过去,简化字、繁体字不断在我脑里翻个儿。
我的同学陈金强的同学张灏,从爷爷起,祖孙三代都是书法家,张灏擅长硬笔。一天,金强递给我一张纸,上面码有整整齐齐的楷字,说,这是张灏写的。 我不信,我坚持说这是印的。为了练字,他从小没少学繁体字。我盯着他写的字,想道,还是繁体字看着顺眼呀,字稠才丰满、才有所指嘛:)至今不明白,书法里 为什么要用繁体字。
再提一下刘力红吧,广西名中医,靠《思考中医》一炮走红。在介绍五脏六腑的时候,结合阴阳逐个考证,对肾、胃的繁体字,“研究”得非常透彻,它由哪些字组成,这些字有什么用,以及它们的位置说明了什么。当然,不排除“牵强附会”、yy的因素,谁让他能自圆其说呢。他敢说中医不是劳动人民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公然与正规的中医基础理论书叫板。我佩服他的勇气与卓见,因此相信黄帝和岐伯是神仙,至于《内经》何人所著的,我宁可信乎“这是一个神话,老天赐予人类的”。刘力红在书里发了一个感慨,大意为,文以载道,简化字使汉字失去了太多的意义。我对繁体字从此产生了好感。
07年,我买了一套《史记》,不但繁体字,还是竖排的,和过去的书一样。我开始真正学习繁体字了,耐着性子啃,除了 表 没看,算是过了一遍。虽说很多文章看不懂,还是装逼地认为,古书就要整成这样。看文言文的繁体字,要比白话文遭罪得多,顺不过去的地方太多,古文中,一字乃一文之魂,又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查字典当时记住了,过几天,肯定忘。除了像个小学生一样,在纸上多写写,多念念(长大了,改默念)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不,我拿出一沓白纸,摆在桌前,似乎做好练习生字的准备了。我有一个梦------
我在纸上写啊写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桌前堆得纸越来越厚,慢慢地,纸张因笔油的侵蚀,开始发皱,使得纸张之间有了小小的空隙。一股淡淡的清香,一股淡淡的清香,一股淡淡的清香,淡淡的、清香…… 轻轻地飘出来,与杯子里泡的普洱茶的古色的甜香,搅在了一起。突然,我的眼睛变得明亮起来,耳朵听到了地下蛐蛐的叫声,鼻子每吸一口气,身上就有无穷的气力,牙齿变得又白又齐整,头发乌黑油亮、用簪别着、散披在背上,手里握着一本书,书名记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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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大学,好像一切都解放了,用我们的土话讲------“上天摸 hu lun(云彩)”。就我个人而言,试着去逃课,发誓要看遍图书馆的每一份报纸,我一直认为,在书架中间学着螃蟹走路最为有趣,并且,非常感谢军训学会的“蹲”,左脚累了换右脚,右脚累了再换左脚,俩脚都累了,脑子里会立即浮现教官的话“你们才蹲10分钟呀,我们蹲过一上午,还不带动的,等起来的时候,脚趾头一直保持蹲的姿势,手不能当即扳回去。你,蹲好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寝室流行了“搓”,庆祝考试、某位同学生日、得奖学金、放假等等,第一次喝醉的感觉飘飘然,回来的路上瞅瞅旁边没别人,对着树撒尿。回到屋里,看到有的同学坐地上哭,我居然也能哭几声。嗨,瞎折腾。
有一次,和几个室友喝酒回来,借着酒劲说了句不合适的话,被同学正色反驳几句,我意识到刚才是我耍酒疯了。此后,不管喝多少,我都尽可能表现得和正常人一样,舌头虽硬,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头重脚轻,就算扶墙扶桌椅也要扶得绅士些。大学散伙饭,按照惯例,大家差不多全TM喝多了,充分体现了“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有的人吐在当场。我和服务员一起拖地。在回去的路上,我买了一捆水,放在寝室桌上,让大家解酒。有个室友吐在屋里,我爬下床去拖地。总之,自觉越是喝酒,越是装逼。
毕业这几年,没少喝酒。为此,还交了几个酒友。在他们喝酒的时候,还TM能想起我;知道我戒酒了,见一次骂我一次,再徒劳地勾引我一次。最多的记录,啤酒喝了8瓶。那是和铁哥一块儿喝的,他扶着自行车走路的样子,我大概永生难忘了,嘿嘿。由于我严格约束自己喝多以后的言行举止,就坚信酒是喝不醉的,凡是耍酒疯的全是装的,管你李白还是苏东坡。更不要提,我不止一次被出租车师傅赞誉为“酒风好”------注意:酒风,不是酒疯。
开始有点怕喝白酒,度数比啤酒高那么多,老觉得喝的不是酒,是毒药。说到这里,必须得提一下明涛了。胖胖的,地道北京人,上中学时交友不慎,经常打架,参与过以少胜多的群殴。平时看不像北京人,他要是聊起天来,几个正宗的“Y”带出来,基本证明了。。。这孩子有个缺点,害羞,你让他给三个壮汉打架,他敢去,你要是让他主动和女孩搭讪,“吾宁死”。我喝白酒,全是他带的。天越是冷,他喝得越是香,我也跟着喝,喝完了,认为穿着衬衣就能过冬,还无数次琢磨着白酒帮助红军爬雪山的可行性。
先是口杯,慢慢改成小二、牛二,终于在整了一瓶白酒之后,我承认自己加入了白酒的行列,客观地说,喝酒的路子宽了。但是,我不得不承认,白酒喝多以后的“晕”和啤酒不同,白酒是一种深不可测的、难以觉察的、有点可怕的“晕”。还好,我都能自持。
直到有一次和几个同学喝酒,两杯四特酒下肚,我就不省人事了,直到凌晨6点,才发现自己趴在床上,到底之前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一概想不起来。人就是犯贱,非得吃一堑,才能发现自己是多么地傻逼。我正式承认了,人能喝醉。此后,我开始戒酒。那一天吐得我都快把胃吐出来了,非常非常难受。如果你想喝酒,我不反对,但是不要喝太多,真的。
刚开始戒酒,就赶上春节了。顶过了好几拨,我承受着几乎不近人情、扫兴的压力,固执地拒绝。半个月之后(正月初七吧?),我们叔伯弟兄四个在我家吃饭,他们三个喝酒,我还是拒绝。我心里不止一次骂自己,为什么不能春节以后再戒呢?真他妈装孙子。刚好,四姑父------好喝酒、不醉不归、醉了也不归------来了,一会儿,豪情冲至云霄。我堂哥在来我家之前,已经喝有半斤了,和其他两个兄弟又喝了小半斤,他已经喝到了“给他硫酸,他都敢喝”的地步了!眼看着四姑父把酒将到了堂哥面前,堂哥的脸已经稍微扭曲,迟钝地接过酒,就要往嘴里送。我喝那么一点儿酒,就快吐死了,我哥也是人呀。我自告奋勇,从堂哥手里夺过杯子,倒进了我嘴里------算第一次破戒吧。赶紧把堂哥架走。一直到现在,我没再喝一点儿酒,米酒除外,权当一种安慰吧,不过,没以前喝得多了,一次只进一口(“进”、“用”是皇帝吃饭的委婉叫法,二月河在介绍康熙爷晚年身体每况愈下的文字中,多次提到了他的饭量,以至于我想当然地认为“进”被赋予了另一层意思------量少,大不如从前)。坦白地说,闻到白酒,我常常反胃,伤了,真伤了。
酒易助兴、能聚义、可盟誓,也会壮狗胆、致祸、结(不是“解”)愁肠。不管如何,少喝一点儿,喝到飘飘忽忽,敢说几句平时不敢说的话、说了还不失得体,也就行了。显然,按照咱们的习惯,多数父亲不会搂着20多岁的孩子,哭着说“我爱你”。爱得越真,越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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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给公司行政部反映:
- 在大便的时候,随身携带的手机无处可放;
- 洗手间的大门需要转动把手才能打开;
- 蹲便比地面高出两个台阶,人们往往在方便之后“马失前蹄”;
公司马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 在洗手间的每个隔间门板上用螺丝固定了一个比装扑克的盒子烧大一点儿的包包,用来放置手机;
- 大门外面的转动把手去掉,实现了真正的“推门而入”,在大门里面固定一个门把,供出去时“拉”开,无需转动;
- 在人们一推开隔间、就能看到的明显位置贴上醒目的警示语;
试行一段时间,有人开始抱怨:手机落在洗手间的包包里了,要命的是,找不回来了。隔三差五,就出现丢手机的现象。终于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隔间门板上的包包不见了,只留下一个螺丝洞------公司统一撤掉了临时存放手机的包包,从技术上“强迫人们去大便的时候不要带手机”,以减少丢失手机的事件再次出现。
再看一个例子,看看作家阎连科是如何写作《日光流年》的:
……至于用三年时间写作,半年时间修改,这除了我的身体状况大不如往年,再也不能对一部作品一气呵成的原因之外,是我发现了一个人对原初寻找的凄楚的愉快,我害怕这种凄凉的快感会很快从我身边走失,而使写作给我带来的安慰转眼间烟消云散。我不渴望写作,可我渴望我无力摆脱人世的缠绕和困惑时,写作给我带来的安慰。我有一种不祥的预兆《日光流年》不一定就是好作品,可我写完它之后,我将面对写作目瞪口呆而不知所措。这不是对写作的江郎才尽,不是对艺术的一种困惑,而是对生命原初寻找后的清晰的茫然和茫然的清晰。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把本可以快一些的写作速度放慢了下来,把先前一般不改稿子的习惯改了过来,把原来四十六万字的作品,一气压、删掉了近十万字。这不仅是说我想让《日光流年》更趋完美,我知道《日光流年》中的遗憾也许尽其我毕生精力都无法弥补,我这样修改了一遍,又修改了一遍,三易其稿,还是为了延续写作中那种寻找对心灵的安抚,对迷失的校正。
把《日光流年》交出手时,无人可以体会我那种完全被掏空了的感觉,那种心灵被悬浮的感觉,如果不认为是一种矫情,那时候能回到山脉的土地上去种种地,和我少年、青年时期一样的劳作一些日子,真的比读书会更觉充实一些。无论如何,《日光流年》的成败都已无所谓了,重要的是我在四十岁前写了《日光流年》,我在《日光流年》中开始了我许多寻找的跋涉,又一次得到了类似土地给农民带来的那种写作对心灵的安抚。还有,就是悬浮的心已经开始慢慢下沉,我又可以继续写我别的小说了,开始又一次和种地一样劳作了。最后,再贴上一句毛主席的话:
毛主席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新民主主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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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看得我想对着老天吼一声。
------回头找找箱子里的《史记》,温习几个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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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小生意的农村人,和当初为了竞选总统而去某个小镇发表演讲的美国总统们没什么两样。村里人买谁的帐,应该和美国民众投谁的票别无二致。
很多事情,在当时可能就是一件事情,过了若干年,回头再看,说不定能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套用一句“XX是一部书”的老话,农村就是一部书。黝黑的脸上布满皱纹的农村人,不会带给我“可以上升到某个高度的思考”。唯有心怀尊敬,才对得起他们的可爱。
理发
上学前理发,得“瞅时候”,村里隔断时间会来一位理发师,他的自行车后面绑有盆架,一般在谁家大树下开张营业。我那时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他去哪儿吃饭”。村里人显然不是一般地了解他,我妈也用他教育我,“人家有门手艺,还娶了媳妇,你可要好好学习……”。那时节,我们不说理发,形象地称作“剃头”。过了几年,村东头开了家理发店,村里都去那儿理发,临近春节的前几天,连“你咋还不理发,可多人了,我排了俩钟头”都变成了流行语。村东头的不开了,村西头马路边开了一家理发店。后来,理发店就在东头、西头轮流坐庄。过了这么多年,理发店开到了邻村的村头,我们都去那里理发,我最近回家两次,都被家人提醒“去东头理发吧,人家手艺好,只要两块钱,咱村的人都去那儿”。
磨坊
农村几乎没有一天松散日子,除了下暴雨。不过,下暴雨能否闲着,取决于面缸是否见底。时至今日,我看到麦子里夹杂的小石块,就会想起下雨天脸朝簸箕的日子,还能一口气说出十余种碜的名字与形状。我讨厌燕麦,不是因为它不好吃,而是每年夏天,我都要去地里拔燕麦!
最初的磨坊在邻村,拉平车去就行。等村里人在村头开了一家磨坊,我们就可以白天继续干活,晚上再去磨面,或者把麦子拉过去,接着干农活,晚上、第二天拉回来都行,时间得到了有效的利用。后来,传出东头邻村新开了一家,从外地来的,颇具耐心,不怕多磨几遍(收费向来根据麦子的重量,而不是磨的遍数),面多麸少。于是,“偷偷地”去邻村磨面的现象,渐渐多了起来。这样的例子在几年之后,同样上演在西头邻村。村里人甚至连磨面人的家境都摸得一清二楚------他和他媳妇如何认识的,为什么要来这里做生意,他有几个孩子,直至话题转到他磨的面有什么好处,街坊家对他的评价才算了事。我们村开第二家的时候,磨面市场被再次洗牌。到了今天,邻村开了一个新的磨坊,机器是新的,人工操作得到有效简化,老百姓体验了“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之后,忍不住做出了决定,“就在这儿磨吧”。
卖馍
村里刚开始出现卖馍铃铛声的时候,我妈就说道“卖的馍用硫磺熏过,不胜自己蒸的”,到了忙天,顾不上蒸馍了,只好感叹“现在的人都变懒了”。吃着买的馍,我妈还反复比较“它与自己蒸的有什么不同”。买馍生意好起来了,铃铛声从远处飘过来,买馍的人就奔向大街。后来,村里同时想起了两个铃铛声。几天之后,大家就用行动宣判了胜利者,他获胜的原因在于馍个头大、面足、味香,还有来的比较是时候。同样,他的家庭情况也成了饭后的谈资。
小卖部
这么多年,村里开过的小卖部算下来不下十家,由于人们愿意去最近的小卖部,所以,两三家共存的现象一直存在。村里人很少有时间来评论小卖部,大概是本村的缘故吧。只在某某卖的盐比另一家贵了一毛钱、某某家多找了买烟的王狗子两块钱的时候,人们才会小议一通。也算巧合吧,我家50米之内就开了五家小卖部。
新近开的一家,更有优势。专门腾了一间屋,摆得像个小超市,三米长的鲜肉冷藏柜俨然宣示着主人的霸主地位。尽管这样的小超市在大城市稀松平常,但是,在我们村,它已经潜移默化地让街坊邻居滋生了上帝的感觉。两岁的娃娃可以拿着一毛钱、雄赳赳气昂昂地、在指定的一片区域挑自己想要的东西;东家王婶子可以多比较两瓶醋,买个更划算的。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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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书。除了周六下午加班,周六日我看了10多部电影,为了休息脑子,还捧着周爱民的书着实看了一百多页。不管文学书,还是专业书,我们都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当时的想法(不排除我的yy)。书可以教育人,电影同样做得到。书就是电影,电影就是书。大一,我在图书馆阅览室看到《计算机世界》有篇文章说,人们进入了读图时代,书籍快要过时了,人们的阅读习惯也要发生变化,图像有比文字更全面、完整的信息。当时,我抬头瞅着书架,琢磨着图书馆为什么叫“图”书馆,而不单单叫书馆。而今,随着数码产品的普及,有些人已经进入了另一个时代---听时代!又叫有声读物,听《天龙八部》、听《狼图腾》、包括《金鳞 岂是 池中物》。
手机刚在校园流行时,有人提出了“拇指时代”,意即信息通过手机从网上获得,人们用拇指(更多的是大拇指)穿梭于手机按键,现在呢,iPhone是大拿,各种触摸屏手机让人眼花缭乱,小键盘、软键盘的出现,使人可以用更多的指头了。
这几年,报纸与网络,正让人们面临不是很艰难的抉择。有的高呼报纸应该退出历史舞台;有的唱反调,酸酸地回敬道“只有看纸质的书报,读者才能体味其中的墨香”;有的俨然分析师的派头,说是免费的网络提供的文章质量没有出版社的书报高……世界上,每倒闭一家报纸行业,都会激起类似的讨论,就像活跃在各个技术社区的一个永不消失的帖子“各位大虾,我想学编程,哪种语言最好呀?”
昨晚冬雷阵阵,早上厚厚的雪把眼前裹了起来。欣喜之余,我不愿看到“原来瑞雪归功于某个专门人工降雨的部门”的消息------喝的饮料、吃的蔬菜已经掺入了过多的人工、食用化工,真不希望“雪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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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雨,生日快乐May it be an evening star
Shines down upon you
May it be when darkness falls
Your heart will be true
You walk a lonely road
Oh! How far you are from home
Morni? ut¨²li? (Quenya: Darkness has come)
Believe and you will find your way
Morni? alanti? (Quenya: Darkness has fallen)
A promise lives within you now
May it be the shadow's call
Will fly away
May it be your journey on
To light the day
When the night is overcome
You may rise to find the sun
Morni? ut¨²li? (Quenya: Darkness has come)
Believe and you will find your way
Morni? alanti? (Quenya: Darkness has fallen)
A promise lives within you now
A promise lives within you now -
。。。。。。父亲坐在我家的院里,说了我和二姐只有一人可以上学读书的景况后,他看着我和二姐,有些为难、又有些犹豫地说道,家里的情况,你们也都明白,人多嘴多,谁都必须吃饭,又要给你们大姐看病。这样,也是确实需要你们有一个留在家里种地,挣些工分。父亲说完,我和二姐在那个时候都端着饭碗,僵在父亲面前,谁都没有说话。有一瞬间,时间生硬,再也不会如水样细软地流动。命运在那时冰明水亮地冷在了我和二姐之间,就像时间成了石块冰坨,无形地砌压在了我家的院内。就这样过了许久,许久许久,母亲从灶房端着饭碗出来,说,都吃饭吧------吃完了饭,再说这事。
。。。。。。
------阎连科《我与父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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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29日
陈百强 - 几分钟的约会 - [生活]
地下铁碰着她
好比心中女神进入梦
地下铁再遇她
沉默对望车厢中
地下铁邂逅她
车厢中的唱谈最受用
地下铁里面每日相见
愉快心里送
每天几分钟
共你心声已互通
旅程何美丽
如在爱情小说中
默默等候她
等她翩翩降临带着梦
又没有雨或风
何事杳然失芳踪
日日在等候她
无奈心中爱神要玩弄
地下铁约会似是中断
令我心暗痛道理说不通
未到高峰已剧终
爱情难结局
期望再会一秒钟
默默等候她
等她翩翩降临带着梦
又没有雨或风
何事杳然失芳踪
日日在等候她
无奈心中爱神要玩弄
地下铁约会似是中断
令我心暗痛 -
剑三公测以来,大家情绪高涨,抛弃了CS、魔兽、使命召唤,中午休息的半个小时、晚饭后的时间多投入了剑三,不少人快到40级了。我上次加入了少林,这次想换个门派,纯阳招式酷炫,就是它了!既然剑三有着“传统华夏文化”,再加之前的经历,我决定不再一味地做任务、升级,而是要认真地看看任务描述,最重要的是要看看里面的书。切不可认为,游戏的“书”和手里的“书”一样厚,少则一页(200字),多则3、4页,《古诗十九首》算是页数最多的了。
除了书的古味儿,剑也有很多传奇。哈,我记不住那么多名字,这里我说一种剑吧:古代有个农夫在耕田的时候,得到一把剑。第二天拿到集市卖,有人出价10两,他犹豫没卖。后来,有个老头看了看剑,出价近千两。农夫惊得不知所措,还是不卖!晚上与老婆合计,他们决定试试看它有多好,值得别人花如此高价。农夫到了院子里,看到一个石头,他用剑指了一下石头,还没来及去劈,石头瞬间分为两半。噢!谁知第二天当农夫想卖给老头的时候,被老头拒绝了,老头坦言,此剑能开山,但是只能用一次,他本打算用它去劈开一座金山。现在,一切都晚了。故事到此结束~
有个《倩女幽魂》的任务,说是有个女孩,从小相貌丑陋,妈妈哄她道,“等你长大了,给你买胭脂,你就能变得漂亮了”。无奈,该女心思颇重,竟日日盼,N年以后,妈妈给她买了一盒胭脂。就在当晚,练毒尸的坏蛋把她家里人杀光了,因为她禀赋较好,坏蛋把她炼制成毒尸。由于她始终想着那盒胭脂,虽然被炼成毒尸了,她还是回到了变成废墟的家------她要找到那盒胭脂!
总之,耐心地体验剑三,一定会有不少收获。官网地址:http://jx3.xoyo.com/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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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书
学书之道,不可寻文而乱目。当宜采意以合心,舍书探意采理。合理采趣,来得趣则可以收入之心。久久精诚,自然心光洋溢,智神踊跃,无所不通,无所不解。若到此则可以收养,不可驰骋耳,恐失于性命。若不穷书之本意,只欲记多念广。人前谈说,垮讶才俊。无益于修行,有伤于神气。虽多看书,与道何益。既得书意,可深藏之。
合药
药者乃山川之秀气,草木之精华。一温一寒,可补可泻;一厚一薄,可表可托。肯精学者,活人之性命;若庸医者,损人之形体。学道之人,不可不通。若不通者,无以助道。不可执著,则有损于阴功。外贪财货,内费修真。不足今生招愆,切忌来生之报。吾门高弟,仔细参详。 -
先是剑三,后来CS,魔兽开服以来,马上魔兽,现在---使命召唤!
午饭后半小时、晚饭后1小时是我们打游戏的时间。使命召唤最多4个人组队,选《亡者之夜》打僵尸,其乐无穷。地图上门窗的数量、分布,决定了4个人为最佳组合。游戏开始,4个人需要在外面的屋子打僵尸挣钱,差不多超过2000块,打开一道门,进到里屋。里面有箱子,枪只能随机选,钱照扣不误,故买枪的运气成分非常大。如果4个人都去买,得排队,此时里屋的窗户、刚才那道门将无人值守。
终于说到我的顾大局了!我先站在屋子中间,盯着窗户和墙(有面墙可以被扒开口子),掩护兄弟们买枪。买到好枪的,立马就有了吴三桂的架势,拥“兵”自重。枪次些的,只能打打下手或守住屋里。按照奖励规则,打到的僵尸数量越多,得到的奖励就越多,有加满子弹、炸掉周围僵尸、加速升级等,钱自不必说。
人的命运好像打一生下来就定了,我们的命运绝对是被一把枪定住了。有了好枪,赚的钱就多;赚的钱多,再次买到好枪的可能性就增加;又买到好枪,就再次奠定了牛x的根本。像我这样掩护兄弟们的角色,穷的叮当响,还得跑腿,穿梭三点之间,累还不赚钱。
撑了一关又一关,只要一个兄弟倒下了,其他兄弟腾不出身来,游戏也就快结束了。
结论
1.小组是一个整体,小组的成绩和每个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但是,当小组取得成绩时,有的成员因巨大的贡献而声名显赫,有的成员还在原地踏步。
2.在小组里,有的成员功成名就了,有的成员还在岗位上默默地工作着。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小组的成绩和每个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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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锡良主编的《古代汉语》对于“谤”字做如下解释:上古时,指“背后议论或批评别人的短处”,并例举了《战国策》、《国语》、《楚辞》中的带有“谤”的句子;随后提到了另一个意思“毁谤”,拿《史记 屈原列传》中的句子示范。最后,话题一转,剑指《说文》,非常考究地引用了它对“谤”的解释,“谤,毁也。”于是,得出结论:
许慎的解释说明他已经不了解“谤”在上古的意义了。
厉害吧?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公开批评许慎的。我大学时旁听过中文系的一些课程,其中有门文字学的课,讲课的老头手里握着《说文解字》,唠唠叨叨地讲某个字的来源,高中语文老师和他的明显区别在于------后者能非常熟练地在黑板上书写复杂的象形字,前者仅限于“人”、“月”、“休”等文字。他一节课讲下来,能提很多次“许慎”,所以,我不得不认为许慎是个牛X的人。我只坚持了月余,实在不能从枯燥里扒拉出乐趣来。
再说说我对有关文言文参考书的观点。随便从中学课本拿出一篇文言文,关于号称“参考书”的书有一堆,虽然他们在解疑释惑同一篇文章、同一个字,但是意义大相径庭的不在少数。我想,单就中文课本上的文言文而论,既然有了郭锡良这么皓首穷经、破万卷书的前辈,为什么到了现在,我辈还是不能达成统一呢?广西中医刘力红能对《内经》的“经”和《伤寒论》的“论”提出自己的看法,还不时搬出《康熙字典》,就这股钻研精神,足足让我们敬仰。窃以为,让孩子们学的东西,还是打一开始就弄好。
真希望有一天,张同学问“论语中的‘和为贵’的‘和’是什么意思?”,每个知道的人都会给出同一个答案,而不是百花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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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22日
是人,就要勇敢地活下去 - [生活]
听到一阵骚动,我把头扔到窗外,哈,迅速聚拢的人群中间躺着一个家伙,不时从人群中传出来的“喝那么多干吗”之类的话,显示这是个酒风不优雅的醉汉,我的鼻孔发出一嘘声,真想拽着他的耳朵、对着他的脸说“做人要厚道,喝酒要绅士”。
紧接着,他吐了一大口,人群发出惊讶的同时,“哗”!围成的圈迅速扩大,捂着鼻子、皱着眉头、瞪大了眼睛瞅着地上的一滩,啥叫兴趣?啥叫好奇?!人要是有此探索精神,困难就不是困难了。
还有几个人在扶着醉汉,尽管他吐了。农村人的“亲”与“本家”,在非常时期就会得到体现。战友的情深靠残酷的战争(和平时期则艰苦的训练)培养,“我们是本家”在面对街坊围观、嘲笑时仍然不舍不弃中得以夯实。
我冲到街上,才知道,他喝毒药了,一瓶农药“一扫光”!偶的娘呀,都说该药剧狠。救护车在10分钟后才来。希望他能平安脱险,活到死都不要再做此傻事了。
上午,我刚又看了《阿甘正传》,阿甘的心态和勤奋值得我们去学习。阿甘的妈告诉阿甘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个吃到的是什么味道。”和咱们书上那些勉励的话类似,叫“人生是什么,谁也不知道,也许只有走下去,到最后那一刻了才能明白什么是人生了。”用我们农村人常说的一句话,叫“人就是瞎活”!
很多事情,你可能接受不了;等再过N年,你会觉得“不过如此”。我这话和巴尔扎克说的“人生并非充满了玫瑰花,倒是有时路上的荆棘刺痛了你。”一样一样,道理嘛,就这么多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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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鸢制无精巧者,儿童多立屋上放之。按中国多放于清明前,义取张口仰视,宣导阳气。令儿少疾。
---沈复《浮生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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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月荷花初开时,晚含而晓放。芸用小纱囊撮茶叶少许,置花心。明早取出,烹天泉水泡之,香韵尤绝。
---摘自沈复《浮生六记》。我很想尝尝~










